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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团内推优通知
2015-03-19 15:19 分团委 

2014-20152)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团内推优通知

一、推荐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入党动机端正,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班级中有较高威信。  

4.必须写过入党申请书,且落款时间应距本次推优时间1个月以上。  

5.年龄要求:必须年满18周岁。  

6.成绩要求:以上一学期的期末智育成绩(排名2为准,要求前50%,原则上前一学期无补考、重修。

7.行为要求:严格遵守两室文明相关规定,无白卡。  

二、推荐步骤:

1.建立团支部“推优”考核组。团支部“推优”考核组由团支部委员、班主任和班级学生党员组成,团支部书记任组长,推荐工作要发扬民主,对照推荐条件,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初步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介绍,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3.团支部“推优”考核小组填写《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团内推优汇报表》,被推优学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附页写明自己的详细表现。

4.分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党总支备案。  

三、几点说明:

1.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不重复推优,即已推上人员不参与本轮推优;  

3.名额分配:见附件  

4.本次推优从3月20日开始,3月25日结束,逾期不补。  

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分团委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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