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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的通知
2019-09-15 16:56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是作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必备程序,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为切实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结合学校和学院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推优办法、推荐条件及名额参照《浙江海洋大学推优实施办法》。

二、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团员推优各类表格,注意格式规范。表格填写不规范、逾期未交表格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并自觉接受班主任的指导。

四、请各团支部将各类表格汇总整理后,于9月19日12:00 前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浙江海洋大学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名单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乔婷婷、杨能、王茵怡

联系方式:18868018362/598362

邮箱shtxzzb@163.com

 

共青团浙江海洋大学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浙江海洋大学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是作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必备程序,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根据学校《浙江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浙海大团〔2019〕2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对象:

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二、推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宗教信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观念强。按时交纳团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年满 18 周岁至 28 周岁以下,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已经推优过的团员不再重复参加。

4、勤奋好学,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旷课、旷操,上一学期内无补考、重修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通过学校体能测试,上一学期智育测评成绩达到班级前50%。

 

5、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组织观念强,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俭朴,积极向善。明辨是非,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上一学年德育考核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

6、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校、院、班团等各类学生组织校园文化和社会公益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本次志愿时长记录时间段为2018年9月15日至2019年9月15日。

7、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推优相关条件可适度放宽。凡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社区(村)等组织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及参加其他志愿服务工作,因客观原因造成志愿时长未及时录入“志愿汇”平台的团员青年,需提交相关电子证明材料(含活动参与证明、志愿时长证明及学院团委意见)至校志愿服务负责部门审核。

三、推优比例:

1、推优名额具体为:大二每班4名;大三每班3名,统一由各团支部上报。上学年获评校级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可额外增加1名。

2、学院团学组织可单独推荐候选人名单,具体条件须符合上述推优条件,由各部门单独上报学院团委,经评议后确定名单。

四、推优程序:

1、团支书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可扩大到班主任、辅导员、该团支部联系人,正、副班长、学生党员等),对照推荐条件,初步推出候选人名单;

2、召开团员大会(与会人数不得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80%),由团支部书记对候选人进行介绍,然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最后推荐人选,当选者的赞成票应达到应到会人数的50%及以上。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团支部推优名单上报表”,交学院团委汇总和初审;

3、学院团委初审后,在全院公示5-7天无异议,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核;

4、推优人员填写《浙江海洋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团支部、学院团委组织部填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备案;

5、《浙江海洋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经校团委填写意见后,交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备案,并记入该生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推优工作原则上一个学期进行一次。

2、团支部大会须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程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学院团委将视情由相应年级的学生党员参与监督,原则上班主任须参加团支部大会。

3、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推荐对象在有效期内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培养。

4、推荐对象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学院团委审定后可予以取消,并在一学年内不得推优。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升学等原因离开原支部的,《浙江海洋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登记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党团组织。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6、本办法由共青团浙江海洋大学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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