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启动我院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面向本科生,在类型上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申报数量
我院一般项目(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可推荐7项;全校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拟推荐3项。
三、项目申报要求
1.本科生均可申报。考虑到项目周期,项目申请人以二年级本科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积极参与。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含负责人在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中途不得变更负责人,若需变更成员,需在本项目中期检查前提出变更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变更。
3.每名学生本次只能申报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学生负责人不能担任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申报。
4.项目运行时间1-2年,应当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
5.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有项目申请延期或项目验收未通过的指导教师本次不得申请指导国创计划。
6.项目结题和经费管理要求详见《浙江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成果的第一作者需为学生,发表论文时要注明“浙江海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7.在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已获立项的课题不允许重复申报。
四、项目申报流程
1.学生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请选择对应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申报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项目评审推荐;申报体育相关的创新训练项目上交至体育与军训教育部,由体育与军训教育部负责评审推荐;其它创新训练项目上交至本院,由学院负责评审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内容目标、项目团队、项目可行性和经费计划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具体可参考《国创计划各阶段评价细则》,按可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并最多推荐一个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前三年“国创计划”的立项数、结题数和优秀结题数等数据初定了本年度的拟立项指标,学院经排序后的推荐数可大于或小于拟立项数,超出拟立项数的项目将作为备用项目。
3.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进行复评,最终遴选3个项目上报省厅,其余项目列为一般项目。
五、项目实施保障
1.学院将为立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计划提供必要的条件,参与项目的学生可优先使用各类开放实验室。
2.指导教师对项目的指导工作量按照浙海大办发〔2021〕73号文件进行核算。
3.一般项目资助总经费预期为每项1万元,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资助总经费预期为每项2万元。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
六、申报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1.项目申报书(附件1、2、3,电子稿+纸质稿);2.2024年国创计划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
报送方式:以上材料纸质稿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工科楼153-1),电子稿(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打包上传至网盘(http://pan.zjou.edu.cn/l/DFF3hi)。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7时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2552178
项目申报工作交流QQ群:806619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