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临港石化污染控制实验室以原“浙江省石油化工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浙江省城市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为基础,联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为充分发挥本重点实验室的作用,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现面向国内外接受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欢迎相关学科优秀专业人员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课题研究申请,重点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予以资助。
一、申请条件
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重点课题资助2项,一般课题资助13项。其中重点课题资助4万元/项,一般课题资助2万元/项。
申请课题的审批及课题管理按《全省临港石化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浙海大石化环境〔2025〕11号)(见附件)规定执行。
二、资助范围
课题面向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课题应集中攻关临港石化污染控制领域的基础研究或关键技术难题,主要资助的研究课题如下:
1.在石油化工大气污染控制与CO2资源化利用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良好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2.在石油化工污染土壤风险识别与污染修复领域具有学术意义和良好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3.在石油化工废水处理与海洋溢油应急处置领域具有学术意义和良好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三、结题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单位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SCI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或一级期刊(浙江大学最新版本)论文。其中,一般项目发表1篇,重点项目发表2篇,全省临港石化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骨干成员为通讯作者。
开放基金所取得的有关学术论文等成果,标注受到“全省临港石化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
示例为:
中文:“全省临港石化污染控制重点实验(项目编号)”。
英文:“Supported by 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Pollution Control for Port-Petrochemical Industry(项目编号)”。
四、申请方法
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全省临港石化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档按照“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单位+申请者姓名”的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mm@zjou.edu.cn)。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7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寄送至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工科楼267,邮编:316022。
申请结果将以短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申请者。
联系人:张敏敏;电话:15080332519
电子邮箱:zhangmm@zjo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工科楼267;邮编:31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