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21〕4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本次转专业面向对象为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正在试读、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应予退学的;
3.从外校转入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单列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或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6.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7.专升本的;
8.入学时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拟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第一学年);
9.已转过专业的。
二、转专业报名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专业。
2.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了解相应院系的专业情况,慎重申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学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在快速通道中选择“专业介绍”或登录教务处官网,选择“教学建设-专业培养计划”了解具体专业信息。
3.在不同学科门类申请转专业需要降级。
4.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至师范类专业,但不享受师范生待遇。
三、时间节点安排
1.12月10日-12月16日,学生填写《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其中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逾期不受理。
2.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并签署意见。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时间为12月23日-27日。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接收学院确定转专业学生初选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复核,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并进行学籍变动。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公示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6.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完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原专业所开设课程的学习。无故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学院教科办
12月10日